新刑法對介紹賄賂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2024-07-02
更新時間:2024-07-02 10:02:09作者:未知
一、新刑法對介紹賄賂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介紹賄賂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對介紹賄賂人自首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guī)定。介紹賄賂人作為行賄、受賄雙方之間牽線搭橋的人對整個賄賂犯罪的過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犯罪行為,實際上也是檢舉、揭發(fā)了行賄、受賄雙方的犯罪行為,對于司法機關收集證據(jù)查明賄賂犯罪事實,懲處賄賂犯罪行為有著重要的作用,體現(xiàn)了懲罰與寬大相結合的原則。
二、介紹賄賂的自首后能免罪嗎
介紹賄賂自首后不能免罪,但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減輕或者免除刑罰。我國《刑法》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只有情節(jié)嚴重的介紹賄賂行為,才成立介紹賄賂罪。而刑法之所以要求情節(jié)嚴重,顯然是因為介紹賄賂行為本身對法益的侵犯性還沒有達到值得科處刑罰的程度;否則立法者不會設置“情節(jié)嚴重”的規(guī)定。既然如此,對介紹賄賂行為就不應當提出過多的要素與過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