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強制執(zhí)行的依據(jù)包括什么(行政處罰強制執(zhí)行的流程和執(zhí)行時間)
2024-04-21
更新時間:2024-04-21 04:59:43作者:佚名
一、員工被辭退在什么時間內可以告單位?
勞動者辭職后,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也就是勞動仲裁的時效為1年。
1、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jù)復印件和證據(jù)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qū)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shù)芈蓭煷?,請專業(yè)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jù)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勞動仲裁期限是多久?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的時間從材料補正之日起計算;
2、增加、變更仲裁申請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增加、變更仲裁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
3、仲裁申請和反申請合并處理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反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
4、案件移送管轄的,仲裁期限從接受移送之日起計算;
5、中止審理期間不計入仲裁期限內;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另行計算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shù)氐闹俨梦瘑T會提交仲裁申請書。若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的,會先行組織調解。經(jīng)過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后,仲裁委員會會做出調解書,此時程序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