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啟動三舊改造,拆遷2531萬平,又將誕生一批拆二代了
2024-03-31
更新時間:2024-03-31 15:09:44作者:未知
總是夢想在拆遷中一夜暴富,然而這樣的機會一直沒有發(fā)生在你身上?的確,拆遷本來應該是改善被拆遷人生活水準的重要機會。但征收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卻陷入了“越拆越窮”的囧境,生活不但得不到改善,還越來越窘迫。究竟是為什么呢?呵呵,根據(jù)被拆窮的拆遷戶們反饋,拆遷律師總結出來,征收當中的這三個大坑不填上,你別想拿高補償。
第一個坑:補償標準不合理
在現(xiàn)實中,拆遷補償標準過低,不合理不合法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有的拆遷方經(jīng)常在拆遷過程中經(jīng)常拿地方制定的一些保護性、原則性的標準機械地執(zhí)行,不做任何調整;又或者拿著幾年前的補償標準來拆現(xiàn)在的房屋,這就直接導致很多被拆遷人“越拆越窮”。
如何避開:
在征地拆遷中,當?shù)卣紩崆肮佳a償標準。房屋的價值不是由政府說的名義或者項目來決定的,而是按照房屋本身的市場價值來決定的,參考市場上同類房屋的市場價格。此外,國家對拆遷補償安置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居住條件不得低于拆遷之前的水平,如果拆遷補償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師介入維護的你最大權利。
第二個坑:評估價格遠遠低于實際價格
很多時候,被拆遷人在拿到拆遷評估報告時經(jīng)常有這樣的錯覺,總覺得評估報告上體現(xiàn)出來的價值和自己心里的預期有比較大的差距。其實,在征地拆遷中,評估公司有意壓低評估價格的事情并不少見。地方上的評估公司,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預,評估程序不合法,評估結構也難讓人滿意。
如何避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nèi),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所以當我們面臨征地拆遷時,一定要合理評估自己房屋的價值,做到心里有數(shù)。建議多查些資料,向房產(chǎn)機構做一下評估。不被征收方的套路陷阱所欺騙。如果評估不合理,一定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申請專家委員會鑒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個坑:先拆房后補償,補拆程序顛倒
雖然明確而規(guī)定應該“先補償后搬遷”,但在實踐中,這一規(guī)定沒有得到落實。拆遷律師就遇到很多被拆遷人前來咨詢,說簽訂了安置補償協(xié)議,但是多年過去了依然沒有被妥善安置,承諾給的安置房遙遙無期。
拆遷方總是故意拖延,打著安置房源緊缺的旗號,導致很多被拆遷戶面臨無房可住的嚴重困境。在這種情況下,拆遷不但沒有改善被拆遷人的生活水準,反而導致其生存環(huán)境更加惡劣。
如何避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在遇到征地拆遷時,我們一定要時刻警惕拆遷方違法征收行為,如遇到“先搬遷后補償”的情況,一定不要簽訂補償協(xié)議,嚴格按照拆遷程序進行。
通過以上分析,想必大家已經(jīng)大概了解了影響房屋拆遷補償款的絆腳石到底有哪些。作為被拆遷人,我們要明確,不論拆遷方怎么說,只要補償沒有達到公平、合理的標準,一定不能簽字同意拆遷。應該及時咨詢律師,通過法律手段成功躲避爭取合理補償?shù)摹叭齻€大坑”,爭取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