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異地管轄權轉(zhuǎn)移程序的條件有哪些?
2023-10-23
更新時間:2023-10-23 05:08:41作者:未知
一、借條一般寫幾份
我國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借條必須要一式兩份,一般情況下借條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債權人持有就可以了,不過如果行為人要寫兩份借條也是可以的。
借條寫作要注意以下事項:
1、借條是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憑據(jù),所以在寫借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借條要好好保存,以防丟失。
2、借條務必要字跡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動的,則需由改動方在改動處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
3、借條上面的錢款數(shù)字盡量包含大寫和小寫兩種。
4、要注意欠條與借條有所不同,欠條適用范圍比借條要廣泛,借條約定的事項表明的債權債務關系比欠條要更為清楚、明確。
二、借條的正確寫法
1、名稱:
注意,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
2、當事人:
應寫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寫明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寫成“三哥”“四妹”;
3、金額:
應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并保證雙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規(guī)定按大寫為準;
4、時間:
一般應寫清借款有關的的相應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時間和明確的還款期限;這里需注意,期限明確與否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利息:
如雙方約定了借款的利息,就應該在借條中用文字予以明確,并保證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
6、簽名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名并加按手印。
7、擔保:
為維護借款安全,可以考慮對方提供相應擔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證人。即便不提供擔保,也可以考慮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擔任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名。
8、語言文字:
打借條,在書寫上一定要清晰,同時為了避免歧義一定要考慮文字以及語句有無歧義。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nèi)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在社會實踐當中,當發(fā)生借貸事實的時候,雙方最好可以至少書寫一份借條,從而來證明雙方借貸事實的存在,這樣也是為了防止日后產(chǎn)生糾紛的時候,可以提供有效的證據(jù)來證明借貸事實。因因此在借條書寫的時候,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