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協(xié)議是需要三方一致確認的,尤其是要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1、不能轉讓的債務包括:
(1)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lián)系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
(2)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
(3)不作為義務。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jīng)債權人同意。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要注意:
(1)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2)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