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fā)工資(公司不發(fā)工資可以直接離職嗎)
2023-11-09
更新時間:2023-11-09 03:49:43作者:佚名
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車輛進行扣押后,停車所產生的費用由交通管理部門承擔,當事人是不需要交納相關費用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