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煙臺潮汐時刻表(煙臺潮汐時間表2021年9月)
2023-09-10
更新時間:2023-09-10 19:13:10作者:佚名
職業(yè)婦女產假期間的工資具體發(fā)放與其獲得生育津貼有關
相關政策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解釋
1、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yī)療補貼等待遇,其生育津貼高于員工平均工資,則用人單位不用再支付其產假工資;若低于平均工資,用人單位需補齊差額。
2、對于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需按照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產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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