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維權時應該如何收集相關證據(jù)
2024-03-14
更新時間:2024-03-14 12:38:20作者:未知
一、債務轉讓是否需債權人同意
債務轉讓需要債權人同意。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xié)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fā)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xiàn)帶來影響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視為不同意?/p>
二、債務轉讓后原債務人的責任是什么
債務轉讓后原債務人是否還要承擔責任視情況而定。債務轉移,是要經過債權人同意的。
1.如果未經債權人同意,即使新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后,債權人仍可要求原債務人承擔償債責任。
2.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但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如果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不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原債務人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三、不能轉讓的債務有哪些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jù)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fā)生效力。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