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想要投靠繼父落戶怎么辦(繼子女想要投靠繼父落戶怎么辦理)
2024-05-19
更新時間:2024-05-20 12:33:12作者:未知
一、假離婚登記行政訴訟的規(guī)定是什么?
假離婚登記行政訴訟的規(guī)定是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是欠缺離婚條件,所以是可以進行訴訟確認婚姻無效。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于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qū)分以下兩種情形:
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現(xiàn)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所產(chǎn)生的后果應由當事人承擔。
虛假離婚當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騙取離婚調解書的,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提出證據(jù)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xié)議的內(nèi)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jīng)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法院裁定撤銷原離婚調解書。
值得注意的是,虛假離婚屬于宣告無效而非當然無效,只有經(jīng)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離婚無效并收回離婚證、離婚調解書,始為自離婚之日起無效,婚姻關系視為未解除。未經(jīng)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無效的。
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jīng)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fā)生法律效力。
二、假離婚的特征是什么?
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通謀離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雙方當事人并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xié)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2)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而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為了兩邊享受分房或購房的國家優(yōu)惠政策;為了給子女辦理農(nóng)轉非戶口等等。
(3)雙方均有惡意串通離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騙或者隱匿事實真相的方法,欺騙婚姻登記機關以違法獲取離婚登記。
(4)通謀離婚一般具有暫時性,待預期目的達到后,雙方通常會按約定復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后置原先的約定于不顧,不愿復婚或者與他人再婚,從而容易引起糾紛發(fā)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離婚登記這個方面是有非常明確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可以到民政部門來辦理離婚登記的手續(xù),也可以訴訟離婚,但不管怎么樣肯定是屬于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如果是假離婚的話,那么會有可能引發(fā)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