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工傷管理中賠償標準如何確定(關于企業(yè)工傷賠償標準)
2024-05-01
更新時間:2024-05-01 15:04:37作者:佚名
彩禮是來自于我國傳統的婚姻制度中的納禮,是一種風俗,那么在現代的法律規(guī)定中彩禮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就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彩禮是以雙方子女結婚為目的,一方長輩向另一方的晚輩贈與的禮金、首飾、汽車或是房屋等比較貴重的物品。
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一方父母向女方贈與的動產,如禮金、首飾、汽車等并已經完成了交付,這就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后贈與,并明確表示是單獨贈與女方的,屬于女方個人財產,如果未表示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婚后共同財產。
如果一方父母贈與是房產,在結婚登記前已經辦理了房產登記, 并只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視為對女方的個人贈與,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男方父母在結婚后贈與的房產,只登記在女方名下,又未明確表是贈與雙方的,那么我們根據彩禮的屬性是男方的父母給女方的禮金,又僅登記在女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是一種明確的對單方的贈與,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
因為現在代社會彩禮給的金額會比較大,我國法律為了防止借結婚索取財物的行為,規(guī)定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情況下,有以下幾種彩禮是要返還的,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