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什么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人員)
2023-07-28
更新時間:2023-07-28 22:43:23作者:佚名
一、關于離婚撫養(yǎng)權和房產怎么判?
離婚撫養(yǎng)權法院判決時主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雙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習慣、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yǎng)意愿且有撫養(yǎng)能力的情況等,按有利于孩子的情形判決。房產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房產的,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
(一)離婚撫養(yǎng)權怎么判?
法院結合相應情況,出于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做出撫養(yǎng)權的判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1、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
2、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兩周歲以下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huán)境對撫養(yǎng)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yǎng),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guī)定;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及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yōu)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fā)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yǎng)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yǎng)協議。
(二)離婚房產怎么判?
倆人離婚房子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房產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也可以先由雙方協議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綜上所述,離婚孩子的撫養(yǎng)權,法院主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雙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習慣、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yǎng)意愿且有撫養(yǎng)能力的情況等決定撫養(yǎng)權判給誰。房產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房產的,原則上應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