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事故誤工日如何計算
2023-09-12
更新時間:2023-09-12 05:07:40作者:佚名
不能在異地公證處辦理(放棄房屋繼承權的聲明書)的證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fā)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chǎn)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chǎn)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chǎn)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guī)定。
我國法律規(guī)定允許公民自愿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1、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管轄。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shù)狡渥∷鼗蛐袨榘l(fā)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申請。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民事權利,是公民依法繼承他人遺產(chǎn)的的權利。
因此,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為之,不允許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
3、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梢杂伤趩挝?、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根據(jù)規(guī)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和將要產(chǎn)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并簽名。
4、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審查和注意事項。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身份、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是否確實享有繼承權;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等影響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事實存在;
(3)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內(nèi)做出的。公證處審查后認為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當事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則應依法制作并出具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公證書自公證審批簽發(fā)之日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的被繼承人去世后,如果是被繼承人寫有遺囑的,此時是可以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來處理相應的遺產(chǎn)的,無遺囑會根據(jù)直系親屬順位進行繼承,繼承人也有放棄繼承權的權利,需要經(jīng)過一定的手續(xù)以及公證來放棄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