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財產(chǎn)保全及訴前保全的區(qū)別有哪些
2023-07-14
更新時間:2023-07-14 22:44:59作者:佚名
如果結婚沒有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在原則上,彩禮應當返還。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jù)
(一)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二)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三)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四)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五)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
(六)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jù)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七)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jīng)歷,實質(zhì)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實踐中,給付彩禮并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于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于準備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本人,還應包括各自的親屬。
現(xiàn)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chǎn)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紤]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于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原則上沒有結婚證那就不能夠算是我國承認的合法夫妻雙方就不存在著離婚而只是分手。如果是分手,那么通常需要退還彩禮,因為在退還彩禮的其中一個必要條件就是雙方?jīng)]有登記結婚。但如果雙方雖然沒有登記結婚,卻以同居的名義生活在一起,而且彩禮并不是其中一人獨享,是用于了雙方的共同生活開支,那么就不能夠要求對方完全退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