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是什么?
2024-05-08
更新時間:2024-05-08 02:30:37作者:佚名
一、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是什么?
根據故意傷害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確定,具體如下:
1、醫(y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yè)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y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并有憑證);
7、精神賠償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在刑事判決之后,另行起訴的可以要求該賠償。
二、故意傷害罪賠償怎樣計算?
醫(yī)療費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3、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果是城鎮(zhèn)戶口,就按照城鎮(zhèn)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照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7、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故意傷害罪賠償的項目包括了醫(yī)療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以及殘疾輔助器具費、傷殘補助金等等,但由于各個地區(qū)規(guī)定的賠償標準不同,每個受害人實際發(fā)生的費用也不一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質上仍然屬于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