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后一般由獲得房子所有權的一方償還之前所欠的房貸,如果是房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屬于一方個人的房貸由個人承擔;離婚后房子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