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以下幾種方式,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蛘叱龅盅何飪r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貸款詐騙罪的從犯認定關鍵要從作用上來看,在貸款詐騙中僅僅起輔助作用,如幫助主犯打印虛假證明文件,可被認定為貸款詐騙罪從犯。主犯一般都是提出犯意者、策劃指揮者、實行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