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嚴爭鳴第一次車 六爻嚴爭鳴第一次車作者有寫嗎
2024-03-30
更新時間:2024-03-30 03:04:28作者:未知
街頭一言不合就發(fā)生口角,隨后竟打起了發(fā)了官司。
這到底是小題大做,還是情有可原?
一次遛狗引發(fā)的沖突
去年夏天某晚,愛狗人士張小姐帶著自己的小狗狗,來到上海長寧來福士廣場門前的草坪區(qū)域遛狗,張小姐想讓自己的小狗活動活動,便沒牽狗繩。小狗遇到了剛剛下課也在草坪上玩的5歲小男孩小金。
小狗看到有小孩后,很是興奮,追著小孩跑。小孩看到小狗追,緊張起來,尖叫著一直跑。小狗看到小孩跑,追得更起勁,還發(fā)出了“呼呼”的低嘯聲。
小金的父母見狀,嚇得半死,沖上前去對著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張小姐一聽也沒好氣:“你家小孩不跑么狗就不追了呀?!?/p>
一場街頭爭吵就此爆發(fā)。吵架升級后警察介入,到了派出所,警方再度進行調(diào)解,仍未果。
小孩爸爸將狗主人告上法庭
索賠5千元
小金的父親氣不過,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將狗主人張小姐告上法庭。提出下列要求:
四項要求
1
書面公開道歉。
2
賠償醫(yī)藥費、車費共計100多元。
3
賠償精神損失費5千元。
4
賠償律師費1萬元。
對于這四項訴求,被告方張小姐,每項都有爭議。
第一,要不要書面公開道歉?
被告方:我在現(xiàn)場明明已經(jīng)道過歉了??!路人都聽到能作證的。
原告方:道歉取決于態(tài)度!被告是低吼著說的“對不起”三個字,完全是因為迫于壓力,根本沒認識到自己錯誤。
第二、是否有身體損害賠償?
原告方:小朋友描述腿上有“兩個小孔”。
被告方:
1、醫(yī)院檢查顯示無虞。
2、公共視頻顯示,狗狗完全沒有跟小朋友有過身體接觸。
3、小朋友最終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說明父母完全清楚小朋友沒有受到傷害。
第三、是否存在精神損害?
原告方:
1、小朋友受到了驚嚇,事發(fā)幾天有時候會做夢驚醒,看到小狗會下意識躲開。
2、事發(fā)當天原告叫來的朋友與小朋友家人的口角沖突,對小朋友心理造成了損害。
被告方:
1、小朋友已經(jīng)好了,情緒穩(wěn)定生活正常。
2、事發(fā)當時是爸爸媽媽等案外人“嚇死了”,小朋友很正常。
3、小朋友躲開小狗是爸媽引導(dǎo)教育導(dǎo)致的。
第四、律師費訴求是否合理?
被告:爭議標的才幾十元,請律師要花費1萬元?!這明明就是小題大作、借題發(fā)揮。
原告:我是為了教育小孩做人的道理,讓他知道犯錯要承擔責(zé)任。所以我才堅持要起訴。
法院這樣判
近日,上海長寧區(qū)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1、法院認定小狗沒有咬到小孩,但被告需支付醫(yī)藥費和交通費共計97.83元。
2、判定被告需要向原告作出書面道歉。
法官認為:“小朋友的父母希望讓小朋友知道對錯,知道做錯事情就要承擔責(zé)任,我們認同這樣一個觀點。原告作為一個5歲幼童,他的世界觀、價值觀、秩序感、安全感都在形成過程中,經(jīng)歷了這樣一件事情,我們認為他有權(quán)利要求被告做出正式的誠懇道歉?!?/p>
3、判定精神損害存在,但并未構(gòu)成“嚴重”的情況。因此對原告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訴求不予支持。
4、判定被告需支付律師費5000元。
法官表示:“盡管本案爭議看起來是個小事件,實際造成的損失金額也不大,但從事后雙方未能相互諒解,即使在派出所調(diào)解之下也未能和解來看,雙方的爭議還是很大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原告委托律師、通過訴訟來尋求解決之道就是合理選擇,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并非沒有任何原因的無事生非,而是有著合理的訴的利益。根據(jù)案件的難易程度、律師工作量的大小等因素合理酌定為5000元。”
做錯事就要承擔責(zé)任,這難道需要一個5歲小孩來教嗎?!
(來源丨看看新聞Knews記者 董冰茜 施亞娟趙祎韞、《案件聚焦》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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