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租房保障方式(東莞公租房保障方式是什么)
2024-04-18
更新時間:2024-04-18 17:05:21作者:未知
上海人戶分離怎么辦理居住登記
居住登記對象:本市戶籍人員中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戶分離人員,可以辦理居住登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有多個居住地的,應當選擇一個經常居住地,作為辦理居住登記的實際地址。
辦理渠道:
線下辦理: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任一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補領、注銷《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經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的,當場辦結。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系未成年人的,由其監(jiān)護人代辦。
線上辦理:可通過“隨申辦”APP、“隨申辦”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搜索“人戶分離居住登記”進入業(yè)務聚合頁面后選擇具體辦理事項。居住登記受理范圍僅限居住在本人或監(jiān)護人自購或租賃房屋的本市戶籍人員,居住登記注銷受理范圍僅限已辦理過居住登記的本市戶籍人員。市民提交辦件申請后,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核,反饋辦結意見。
辦理所需材料:
主要涉及3類材料:一是《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表》(線上辦理時該材料免于提交);二是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個人戶口卡》或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wèi))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等有效身份證明;三是居住房屋產權證明、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等房屋有效權證、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單位人事(或保衛(wèi))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委托書。監(jiān)護人代辦的,應當提供監(jiān)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監(jiān)護關系證明。
選擇線上辦理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薄》、《個人戶口卡》、居住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監(jiān)護關系證明等材料支持調取相關電子證照。
常見問題解答:
1.辦理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后,市民如何領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答:線下辦理的,經審核通過后,當場領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線上辦理的,經審核通過后,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根據市民線上選擇的憑證領取方式(分為“受理中心自取”或“郵政快遞”),電話通知市民自取或安排快遞寄送(快遞收費標準為15元每筆,僅限市內到付)。
2.市民如何補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答: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市民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補辦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自原辦理之日起算。
3.2024年2月20日前已辦理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的效力如何?
答:新修訂的《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設置了過渡期條款,即《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實施前已辦理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繼續(xù)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同時,有意愿的市民可以持《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或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換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4.哪些情形需要注銷居住登記或重新辦理居住登記?
答:辦理居住登記后回戶籍地居住、戶籍遷入居住地或不在本市居住的,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通過本市“一網通辦”平臺,提交申請注銷居住登記。
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地發(fā)生變化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屆滿的,可以前往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通過本市“一網通辦”平臺,提交申請重新辦理居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