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哪些群體可以優(yōu)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2023-11-17
更新時間:2023-11-17 21:20:32作者:佚名
威海哪些群體可以優(yōu)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縣級以上勞動模范、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yōu)撫對象、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引進人才、新就業(yè)大學生、個人海貝分等級達到AA級以上的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見義勇為、烈士遺屬、專職消防員、臺胞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特殊群體,可優(yōu)先安排承租政府建設的保障性住房。
哪些情形不得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1)政府財政集中供養(yǎng)的特困對象;
(2)租住人才公寓或享受其他促進人才引進的購房租房補助、安家補貼等保障性人才政策的;
(3)直系親屬在本地有兩套或兩套以上住房的;
(4)已承租公租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的;
(5)申請之日前3年內(nèi)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有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或者享受房屋征收拆遷貨幣補償?shù)?
(6)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已購買過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領取過一次性住房資金補償?shù)?
(7)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為外地戶籍且已在戶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的;
(8)其他不符合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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