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駕駛證清分規(guī)則(泰安駕駛證消分地點)
2024-03-27
更新時間:2024-03-27 13:29:11作者:佚名
(一)收件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環(huán)山路226號) 電話:0538-8275264
(二)受理
1.審核
受理人對照審批條件進行審核。初步審核主要審查材料以及相關圖件是否齊全、材料填寫是否規(guī)范、完整等。
2.補正材料
受理人當場發(fā)現(xiàn)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告知申請人當場補正,并予以協(xié)助。不能當場補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補正的材料內容。
3.受理決定
(1)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辦理人員下達《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zhí)單》。
?。?)經審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辦理人員制作不批準通知書,通知書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申請事由、不批準原因。
(三)審查
資料審查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窗口受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形式審查。
根據(jù)承辦人員的審查意見,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領導進行審批,簽署批準或不予批準意見。
快寄郵寄:通過EMS進行快遞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