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塘廈鎮(zhèn)三限房第二階段房源配售公告
2023-12-09
更新時間:2023-12-09 12:30:29作者:未知
根據《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東實旗景花園項目進入第二階段,在全市范圍內配售?,F推售東實旗景花園項目1號樓01、02、03、06戶型剩余房源,申購配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東實旗景花園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東莞市塘廈鎮(zhèn)橋蛟中路 143 號之二,本次供應1號樓01、02、03、06戶型,已售出房源不計入選房。最終以實際選房顯示房源為準。
二、銷售價格和共有份額比例
(一)產權份額比例
承購人產權份額比例為50%,代持機構產權份額比例為50%。其中,代持產權份額由東莞市東實旗林三限房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代持管理。
(二)單套銷售價格
項目宗地為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有關建設及銷售等要求,按《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執(zhí)行。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銷售時,承購人按總價的50%出資購買50%產權(銷售均價不能高于39834元/平方米,結合房屋樓層、朝向等因素確定,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10%),另50%產權由政府指定代持機構持有。
三、申購對象
承購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承購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tǒng)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二)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yǎng)老保險滿1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yǎng)老保險滿2年;近期需連續(xù)繳納養(yǎng)老保險6個月或以上(包括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村社區(qū)養(yǎng)老保險、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
(三)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公職人員以入編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四)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專或以上學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yè)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購人可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yè)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申購條件涉及對婚姻、戶籍、養(yǎng)老保險、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發(fā)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具體以公告為準。
申請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政府投資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補貼的,應在辦理三限房網簽前騰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發(fā)放(申領)住房租金補貼。
四、申購配售工作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2023年12月7日)
(二)網絡報名(2023年12月8日起)
申購人可在2023年12月8日起登錄網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http://zjj.dg.gov.cn/,點擊“數字住建”統(tǒng)一門戶圖標進入,如下圖:
如實申報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報名之日起,申購人自愿在申購系統(tǒng)上傳材料電子版并向東實旗景花園提交紙質版購房材料,以供報送審核。審核結果定期發(fā)布,如有異議可進行電話咨詢:0769-26987673。
(四)選房順序
若發(fā)布公告3日內,報名人數超過房源總數,對成功登記的申購人進行搖號 (抽簽) 確定基本次序。再結合申購人申請的優(yōu)先分配審批結果,確定最終選房順序。
若發(fā)布公告后3日內,報名人數未超過房源總數,以及常態(tài)化配售期間,選房順序按申購人于線上報名時間順序并結合申購人申請的優(yōu)先分配審批結果,定期發(fā)布最終選房客戶名單及選房順序,按序于東實旗景花園接待中心選取意向房號。
(五)購房確認
成功選房的申購人前往指定地點與開發(fā)建設單位(代持機構)簽訂房屋認購書、繳納定金,并按約定時間簽訂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以及繳納房款,逾期視為放棄。
五、關于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本批三限房銷售方式為預售,具體交付使用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六、其他供后管理的規(guī)定
(一)住房使用。承購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繳納按照整套三限房全部產權建筑面積計算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用,并享受相應權利。不得擅自出租轉借、長期閑置、改變用途、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使用功能和質量安全。
(二)產權轉讓。承購人持有的三限房執(zhí)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達到限售年限的,允許一次性轉讓其所持有的全部產權份額。承購人可按雙方協商自愿原則轉讓給政府指定代持機構或其他符合銷售對象基本條件的人員。(詳見《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和《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
(三)產權抵押。除購買該三限房個人產權份額及購買代持機構產權份額申請購房貸款抵押登記外,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三限房設立抵押權及居住權。
(四)完全產權獲得。承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政府指定代持機構持有產權份額可進行銷售,承購人可以通過購買代持機構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后,即成為市場化商品住房。
(五)退出機制。承購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在莞購買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農房)、報建宅基地自建房前,需退出三限房或取得完全產權。
七、咨詢電話
0769-22255666(電話咨詢時間為周一至周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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