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就業(yè)困難人員靈活就業(yè)社保補貼對象是什么
2023-12-04
更新時間:2023-12-04 01:37:54作者:未知
探親簽注申請所需材料:
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就業(yè)、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定居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業(yè)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準在澳門就業(yè)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向同一受理部門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