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范圍一覽
2024-03-20
更新時間:2024-03-20 01:03:02作者:未知
一. 申報繳費方式及時限
1. 繳費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shù)和應繳費額繼續(xù)按照現(xiàn)行計算方式確定。
2.自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調整職工繳費工資。2024年4月1日前已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部門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并核定當年繳費基數(shù)的用人單位,無需再進行2024年繳費工資申報;
3. 未完成2024年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的用人單位,需向稅務部門申報本年度繳費工資。
4.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部門辦理新增職工的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后,于參保登記當月底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當年度繳費工資。
5. 用人單位應當于每月1-25日(節(jié)假日不順延)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確認應繳費額并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6. 靈活就業(yè)人員可以按年(季、月)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7.繳費人存在補繳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產生的欠費、2024年4月1日前社會保險費欠費,以及辦理政策性補繳等特殊情形的,仍應當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部門申報,經(jīng)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部門核定生成應補繳費額后,再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 申報繳費渠道
1. 2024年4月1日起,已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部門完成參保登記的繳費人在稅務部門辦理申報繳費業(yè)務。
2. 用人單位可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辦稅服務廳、政務大廳稅務窗口辦理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應繳費額申報確認和繳納業(yè)務。
3.靈活就業(yè)人員可通過微信、支付寶、云閃付APP、合作銀行渠道、辦稅服務廳、政務大廳稅務窗口辦理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shù)申報、應繳費額申報確認和繳納業(yè)務。
注:建議繳費人優(yōu)先選擇線上渠道辦理繳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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