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學院??圃谀囊粋€校區(qū)(福建商學院本科生在哪個校區(qū))
2024-04-28
更新時間:2024-04-28 11:12:11作者:佚名
建行生活2024惠購湖北新春消費券搶券活動細則:
1、第二輪第一批次活動時間:2024年3月7日10:00:00準點開搶,用戶領取和使用消費券的時間為3月7日10:00:00至3月13日23:59:59。
2、活動地區(qū):湖北17個市州(武漢、宜昌、襄陽、荊州、黃岡、荊門、咸寧、鄂州、孝感、隨州、黃石、十堰、潛江、仙桃、天門、恩施、神農(nóng)架),用戶需允許“建行生活”APP獲取位置服務權(quán)限,定位屬于湖北各市州方能注冊登錄,若用戶擁有中國建設銀行賬戶請使用中國建行銀行賬戶預留手機號注冊。
3、優(yōu)惠面額:
(1)本次商超券有30元/80元/120元三種面額,餐飲券有20元/50元/80元三種面額,扣除商家等各類優(yōu)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最低使用門檻(消費券領取后立即生效,券有效期2024年3月13日23:59:59)。
(2)建行生活平臺本輪本批次承接商超券和餐飲券,商超券僅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禮品文具店等線下實物零售商店。餐飲券僅限使用于餐飲門店(不含外賣)。以上所有類型的消費券均不得用于購買香煙、加注機動車燃油以及充值、預存等消費。
4、搶券規(guī)則:
用戶根據(jù)手機GPS定位實際所在市州,限搶領本人所在市州消費券,消費券不可跨市州使用。在每批次消費券發(fā)放時,每人每批次最多搶領1張消費券。
5、消費券查詢:
用戶成功領取后可在“建行生活”APP中“我的-優(yōu)惠券”查看。消費券適用商品及使用規(guī)則以商家門店及消費券詳情為準。
6、支付方式:
(1)用戶到店消費時,通過建行生活APP在線買單支付,需使用建行生活錢包或龍支付進行付款(支持使用本、他行卡核券)。同一用戶單次到店消費僅可使用1張消費券,消費券不可疊加使用,不與其他優(yōu)惠疊加使用。消費券不可提現(xiàn)、拆分、退補、或轉(zhuǎn)贈,到期后自動失效。
(2)消費券通過建行生活APP錢包支付使用時,開通錢包的預留銀行卡手機號須與建行生活注冊用戶手機號一致,如已注冊龍支付,建行生活注冊用戶手機號需與龍支付注冊用戶手機號一致。
7、消費券使用:
消費券需在餐飲線下實體商戶門店和經(jīng)營場所進行消費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等消費,嚴禁套現(xiàn),不得預存,囤券無效
8、規(guī)則:
參加本活動的用戶即視為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動條款與細則。
9、使用優(yōu)惠券的交易退款規(guī)則:
(1)本券僅適用于線下到店消費使用(不含外賣),單次消費、單筆訂單限用1張消費券。
(2)用戶在商戶店內(nèi)消費支付時,可選擇使用消費券進行優(yōu)惠抵扣。請在下單前領券使用,若下單后領券,則需重新下單后才能使用消費券。
(3)同一銀行卡號、同一身份證號、同一登錄賬號、同一手機號、同一終端設備號、或其它合理顯示為同一用戶的的情形,均視為同一用戶。
(4)同一用戶單次到店消費僅可使用1張消費券,消費券不可疊加使用,不與其他優(yōu)惠疊加使用。
(5)如享受優(yōu)惠券的交易發(fā)生整筆訂單退款或者僅就訂單中部分商品進行退款的,僅退還用戶實際支付的金額(不包含優(yōu)惠券抵扣金額),且優(yōu)惠券不予退還。
(6)消費券不可提現(xiàn)、拆分、退補、或轉(zhuǎn)贈,到期后自動失效。
10、免責聲明信息
(1)參與過程中,如用戶出現(xiàn)或涉嫌參與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含但不限于:惡意獲取抽獎次數(shù)、利用不正當手段盜刷平臺獎品及消費券等),平臺有權(quán)撤銷用戶的活動參與資格、獎品及消費券使用資格,并有權(quán)撤銷違規(guī)交易,收回用戶已經(jīng)獲得的獎勵權(quán)益(包含已消費部分),必要時可追究法律責任。
(2)在法律許可范圍內(nèi),中國建設銀行有權(quán)修訂本活動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資格、獎勵方式等)、暫?;蛉∠净顒?,并經(jīng)相關(guān)途徑(如建行網(wǎng)站、手機銀行、微信公眾號等)公告后生效。領取本消費券的用戶即視為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消費券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