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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更新時間:2024-07-10 19:19:26作者:佚名
今年6月底,成都市福鑫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福鑫公司”)的高管趙志剛等人,將一份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遞交給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重慶市一中院”),被執(zhí)行人,則是曾經與其簽訂長達60年《合伙經營協(xié)議》的重慶市北碚殯儀館。
此前,在與北碚殯儀館簽訂一份長達60年的《合伙經營協(xié)議》后,趙志剛等人原本以為,這家每年營收三四千萬元的殯儀館,會在未來幾十年,持續(xù)不斷為福鑫公司帶來豐厚利潤。
如今,一場圍繞北碚殯儀館收益權最終權屬的紛爭,卻將趙志剛及其所在的福鑫公司,與北碚區(qū)民政局、北碚殯儀館的矛盾公開化。
伴隨著雙方的糾紛不斷深入,一個早已在殯葬界隱行多年,卻并不為公眾熟知的殯儀館商業(yè)化內幕,也漸漸明晰起來。
重慶市北碚區(qū)民政局的資料顯示,北碚殯儀館是隸屬于該局的差額事業(yè)單位,提供殯儀服務,殯葬禮儀服務、遺體火化、骨灰安放服務、喪葬用品服務。
圖為涉事殯儀館
60年合作協(xié)議,15年后現矛盾
其中的緣由,源于雙方先后簽訂的合同與協(xié)議。
一份由福鑫公司與重慶三運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三運公司”)、北碚殯儀館、北碚民政局共同簽訂的《北碚區(qū)殯儀館合伙資產份額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顯示,2001年6月6日,北碚殯儀館曾與三運公司簽訂過《北碚殯儀館與三運公司共同投資運營北碚殯儀館合同書》,其中約定,雙方共同出資遷建、經營北碚殯儀館,投資經營管理期限為66年,從2001年6月6日至2067年6月6日止;投資比例為北碚殯儀館30%、三運公司70%。北碚民政局作為鑒證方在該合同尾部簽章確認。
之后,由于北碚殯儀館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三運公司決定將其持有的北碚殯儀館的合伙資產份額轉賣給福鑫公司。
2007年,福鑫公司與三運公司、北碚殯儀館、北碚民政局共同簽訂上述轉讓合同,北碚區(qū)殯儀館管理委員會則通過決議,同意三運公司以公開方式,將其在北碚區(qū)殯儀館中的合伙財產份額,對外打包轉讓給福鑫公司,北碚殯儀館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北碚民政局再次作為鑒證方在合同尾部簽章確認。
隨后的2008年,福鑫公司(乙方)與北碚殯儀館(甲方)、北碚民政局(丙方)簽訂新的《合伙經營協(xié)議》,協(xié)議稱,北碚殯儀館為政府公益事業(yè)單位,隸屬于北碚區(qū)民政局。北碚殯儀館建設為整體項目,修建中的天賦陵園(公墓)是其中項目之一;北碚殯儀館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按投資比例共負責任,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其中,福鑫公司占北碚殯儀館的合伙資產份額為62.14%,北碚殯儀館為37.86%。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北碚殯儀館至2067年6月6日止。
協(xié)議約定,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北碚殯儀館管理委員會,負責經營管理。管委會由七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員四人。甲方三人,乙方四人。福鑫公司的員工出任主任、副館長、出納;北碚殯儀館的職工則出任副主任、館長、會計。館長、副館長由管委會提名,民政局發(fā)文任命。甲、乙雙方因經營管理中出現的爭議,由北碚區(qū)民政局協(xié)調。
趙志剛于2019年開始擔任北碚殯儀館管理委員會主任,他同時還是福鑫公司的高管。
據趙志剛介紹,最初,由于北碚殯儀館地處郊區(qū),位置較為偏僻,導致經營出現虧損。后來,伴隨著重慶市開始建設兩江新區(qū),地處兩江新區(qū)輻射范圍的北碚殯儀館,周邊也開始不斷建成新小區(qū)。伴隨著周邊入住人口的增加,以及天賦陵園的公墓開始對外銷售,北碚殯儀館也扭虧為盈,每年的營收逐漸增至三四千萬元,刨除各項運營成本后,凈利潤有七八百萬元。
重慶市北碚殯儀館大門(極目新聞記者 鄧波 攝)
以福鑫公司的持有北碚殯儀館合伙資產份額62.14%計算,其平均每年都能分紅四五百萬元。
趙志剛說,對福鑫公司這樣一個民營企業(yè)而言,北碚殯儀館對應的殯葬市場,是一個剛性需求,而且,北碚殯儀館又是北碚區(qū)唯一的一個殯儀館,還同時經營該區(qū)唯一的一個經營性公墓(即上文提及的天賦陵園),每年幾千萬的營收相對穩(wěn)定。
而且,相對于上述經營協(xié)議中約定的2067年6月6日的合作終止期限,福鑫公司能從北碚殯儀館獲得的收益期,還有40多年。
也因此,在福鑫公司一些高管看來,北碚殯儀館(資產份額)是一筆值得擁有的優(yōu)質資產。
趙志剛告訴第一財經,從2007年福鑫公司與北碚殯儀館簽訂協(xié)議算起,雖然最初幾年北碚殯儀館的經營出現虧損,但10多年來,福鑫公司仍獲得了4017.84萬元的分紅收入。
不過,伴隨著2022年4月13日,北碚殯儀館向福鑫公司發(fā)出的一份關于解除《北碚殯儀館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及補充協(xié)議的通知書(下稱“解約通知”),雙方由10多年的合作伙伴,轉而成為糾紛與矛盾的對手。
在這份解約通知中,北碚殯儀館給出的解約理由是,雖然雙方合伙經營以來,對于常規(guī)的經營事宜基本能達成一致,基本維持了北碚殯儀館的運營。但福鑫公司在近年來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在稅金的繳納、貸款的償還、陵園墓位銷售模式的設立、設施設備的更新升級、經營款項的分配、社會公益服務的承擔、安全管理等方面違背了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的約定。
“自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解除雙方于2008年6月19日簽訂的《北碚殯儀館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和2015年11月23日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解散經營管理委員會,全面收回對殯儀館的經營權?!北表諝泝x館在上述解約通知中還要求,福鑫公司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退還已分配領取的款項4017.84萬元。
之后,福鑫公司的派出代表趙志剛等人被“請出”辦公室,并失去對北碚殯儀館的實際控制權與參與管理權。
“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心有不甘的福鑫公司,隨后以對方的解除理由不能成立,缺乏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不符合事實情況,拒絕解除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與補充協(xié)議。
福鑫公司又拿出一份該公司高管與時任北碚民政局領導的談話錄音,指控北碚殯儀館的真實解約原因是,北碚區(qū)一些領導認為,北碚殯儀館與福鑫公司的合伙,有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記者也在重慶市高院的二審判決書中發(fā)現,這份談話錄音雖然曾被北碚殯儀館質疑,但重慶市高院認為,時任北碚民政局領導與成都福鑫公司的談話屬其履職行為,不屬于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該談話錄音具有合法性,故本院對錄音資料予以采信。”
對于福鑫公司提及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北碚區(qū)委第一巡察組曾在2019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對北碚殯儀館進行延伸巡察時,同樣發(fā)現了其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巡察組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第三條“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企業(yè)、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的規(guī)定,北碚殯儀館作為政府公益性事業(yè)單位,不能作為普通合伙人。截至目前,殯儀館合伙經營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依法登記,同時北碚殯儀館和企業(yè)進行合伙經營,根據無限連帶責任的規(guī)定,可能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福鑫公司一位高管則告訴記者,所謂的“國有資產流失”,其中一個指向是指北碚殯儀館旗下的天賦陵園的公墓銷售。
公開資料顯示,天賦陵園是一個由北碚區(qū)民政局主管的經營性生態(tài)陵園,占地50畝,位于北碚殯儀館內,公墓的對外銷售價格,則從12800元至數萬元不等。
趙志剛說,當年,為了促進天賦陵園內的公墓銷售,北碚殯儀館曾以銷售代理、業(yè)績提成等方式,給予完成公墓銷售的合作機構或個人不同金額的獎勵。
在一份“北碚天賦陵園業(yè)務費用表”上,記者注意到,其中一個售價為35000元的公墓,業(yè)務費用為2800元,另一個售價為52800元的公墓,業(yè)務費用則為4220元。
圖為天賦陵園
另一個指向,則很大可能是在與福鑫公司的“合伙”中,相對于福鑫公司每年能分紅四五百萬元而言,持有合伙份額37.86%的北碚殯儀館,每年能獲得分紅僅有兩三百萬元。這一數據,如果再與各地目前被拍賣的殯儀館特許經營權動輒作價上億元相比,更是九牛一毛了。
以同屬重慶市的梁平區(qū)殯儀館為例,2023年11月底,梁平區(qū)殯儀館公開對外拍賣殯葬服務經營權,經營權期限為30年,起拍價則為6.17億元。
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qū)殯儀館殯儀中心殯儀延伸服務的30年特許經營權,則對外拍出了1.3465億元的價格。
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殯葬服務的20年特許經營權,則被當地一家后勤服務管理公司以2億元左右的價格中標。
對于雙方圍繞公墓銷售的爭議,重慶市高院在二審判決書中稱,雖然北碚殯儀館的代表對福鑫公司提出的代理銷售模式表示不同意,但該銷售模式不意味著不利于北碚殯儀館履行社會服務職能。
最終,重慶市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稱,北碚殯儀館提供的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福鑫公司存在根本違約行為,北碚殯儀館無權行使法定解除權,其《解除通知》不發(fā)生解除合伙合同的效力。成都福鑫公司請求確認《解除通知》不生效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
隨后,雙方又圍繞北碚殯儀館的實際控制權,展開爭奪。
福鑫公司以終審判決已生效為由,向重慶市一中院遞交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要求被執(zhí)行人北碚殯儀館繼續(xù)履行《北碚殯儀館合伙經營協(xié)議書》及《重慶市北碚殯儀館合伙經營補充協(xié)議》。
北碚殯儀館則以未接到上級通知為由,拒絕福鑫公司入場。
第一財經先后聯(lián)系北碚區(qū)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以及北碚殯儀館館長等人,希望就相關問題進行采訪,截止發(fā)稿,對方仍未回復。
(文中趙志剛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