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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更新時間:2024-06-29 17:28:45作者:佚名
(原標(biāo)題:女子為與"小三"爭男友3人同睡一床 發(fā)現(xiàn)男友與小三同房次數(shù)更多怒了)
女子殺了情敵
2010年5月7日,云南永善縣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
電話是一個男子打來的, 他說他的一個女朋友,被另一個女朋友下藥了。
現(xiàn)在被下藥的女朋友送到醫(yī)院搶救了,生死未卜。
另外一個女朋友逃跑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怎么還有兩個女朋友?
民警想要了解更詳細(xì)的情況,這個男子說他叫劉方成,有2個女人非要跟著他,沒有一個愿意退出的。
經(jīng)過協(xié)商后,他們2女1男睡在同一張床上。
彼此認(rèn)可了對方。
本來這種生活他是感到很幸福的,但是,就在5月7日這一天,他下地干農(nóng)活去了。
回來后,他看到女友馮太群中毒了。
另外一個女友張艷芬不見了。
警方介紹案情
他趕緊把女友送到醫(yī)院搶救,另外一個女友沒有找到。
他不知道該怎么辦?
只能選擇報警。
民警開始了解他們?nèi)说那闆r,被送到醫(yī)院的馮太群,醫(yī)生正在全力搶救。
她應(yīng)該是沒有生命危險的。
馮太群被下了農(nóng)藥,張艷芬很有可能就是嫌疑人,而且劉方成還看到了一個紙條。
上面寫著這樣的字,我要遠(yuǎn)走了,你就和她好好過吧。
就不要聯(lián)系我了。
這個字條,劉方成說應(yīng)該是張艷芬留下的。
疑似張艷芬留下的紙條
不過,有一個疑點就是,若這個字條真的是張艷芬留下的,她有必要給情敵馮太群下藥嗎?
她下藥就是想要把馮太群給毒死的,馮太群若是被毒死了,她們兩個還能在一起過日子嗎?
這不符合常理?
所以,這個字條是不是張艷芬留下的不好說。
換一句話來說,張艷芬是走了?
還是死了?
這個都是不能確定的。
對于民警來說,最重要的是把張艷芬找出來。
他們就走訪了劉方成的鄰居,沒有任何一個人見過張艷芬出走,而且從他們村里,要到汽車站,還是有很長的一段距離的。
她不可能在白天的時候,避開人群,憑空消失吧?
民警調(diào)查得越是深入,他們就越覺得張艷芬肯定沒有外出的。
張艷芬也許也被害了。
想要知道張艷芬到底怎么了?
只有問馮太群,馮太群意識清醒了。
馮太群說的一句話,盡管在民警的預(yù)料之中,但是,他們還是很難想象。
她說,她把情敵張艷芬給殺死了,殺了張艷芬,她就喝藥了,想要自殺。
馮太群作案后曾想自殺
張艷芬竟然被她殺了,她把張艷芬的尸體弄到哪里去了呢?
劉方成有一套新房子,一套老房子。
新房子現(xiàn)在他們3人住著,老房子一直都是空著的,老房子里有很多柴禾,她勒死張艷芬之后,就把張艷芬的尸體給藏在了柴禾下面。
民警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張艷芬的尸體。
張艷芬是1986年生人,被殺時只有24歲。
馮太群也只是比張艷芬大1歲而已,他們還都很年輕。
本來2女1男,他們睡在同一張床上,用劉方成的話來說,他們相處得很好。
他是很幸福的。
可是,馮太群為何要對張艷芬痛下殺手呢?
兩女爭一夫
馮太群說,她先認(rèn)識的劉方成的。
劉方成本來應(yīng)該屬于她的,但是,沒想到張艷芬竟然來搶她的男人。
她不可能讓張艷芬得逞的。
在她16歲的時候,她就跟著劉方成了。
她說那一年,她跟著老鄉(xiāng)到廣東打工,在那里她認(rèn)識了21歲的劉方成。
劉方成也是因為家里窮,才到廣東去打工的。
說白了他若是留在村里,是屬于娶不上媳婦的。
他外出打工,就是想要找一個媳婦。
當(dāng)他看到馮太群后,覺得這個小姑娘不錯,年齡還小。
他對馮太群很好。
馮太群感受到來自陌生人的關(guān)愛,她對劉方成也有好感,兩個人就開始交往了。
交往了沒多久,他們就戀愛了。
后來馮太群跟著劉方成,到了劉方成的老家一起生活。
劉方成講述與馮太群交往過程
劉方成家很窮,但是,她并沒有嫌棄,而是選擇和劉方成一起過日子。
在接下來的5年的時間里,他們相處得很好。
可是,時間來到2007年的時候,一切都變了。
這一年她懷孕了,劉方成及其父母,他們都是很高興的。
很可惜的是,她流產(chǎn)了。
而且醫(yī)生告訴她,她以后也沒有生育能力了。
直到此刻,他們兩人也沒有領(lǐng)結(jié)婚證。
不過,村里的人都知道他們是兩口子。
對于農(nóng)村里的人來說,一個女人若是不能生育,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馮太群隨時有被拋棄的可能。
劉方成和他的父母,都多次表達(dá)過,想要一個孩子的愿望。
可是,馮太群不能生孩子。
因為生不生孩子的事情,他們經(jīng)常吵架。
在這種情況下,劉方成帶著馮太群到了浙江打工了。
在外打工期間,劉方成喜歡上到網(wǎng)吧上網(wǎng)。
他就和網(wǎng)友聊天,就是在聊天的過程中,他認(rèn)識了張艷芬。
他們倆人聊得很來,也就是聊了一周,他們就決定見面了。
見面后,倆人就睡在了一起。
當(dāng)時,馮太群正好回娘家,她不知道男朋友有了新歡。
等到她回來,劉方成已經(jīng)不見了。
馮太群到處找劉方成,沒有人見過他。
她打劉方成的手機(jī),也沒有人接。
她把電話打到劉方成的老家,同樣沒有人接。
她快瘋了,不知道劉方成去哪里了?
過了兩天,她再次打劉方成老家的電話,是一個女人接的。
她問這個女人是誰?
這個女人說,我是劉方成的老婆。
馮太群說,我才是她老婆,才幾天沒見劉方成,怎么你就成了他的老婆。
接電話的女子,就是張艷芬。
馮太群就問張艷芬,你怎么跑到我家里去了?
張艷芬之所以接到了馮太群打來的電話,是因為那一天劉方成正好外出,家里沒人。
這下好了,兩個女人知道彼此的存在,等于這件事穿幫了。
劉方成有兩個女朋友的事情,已經(jīng)瞞不住了。
要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
馮太群也趕了回來,她告訴劉方成,我已經(jīng)跟了你好幾年了,你難道連個說法都沒有嗎?
劉方成不知道說什么好?
這兩個女人他都不想放棄,讓他想不到的是,馮太群見到張艷芬之后,他們并沒有大吵大鬧,而是和平的相處。
劉方成知道, 兩個人都不想退出,主動權(quán)就掌握到了他的手里。
為完全占有男友,殺了情敵
劉方成說他沒法做選擇,兩個女人他都喜歡。
他想要同時擁有這兩個女人,看看誰接受不了就退出?
但是,不管是馮太群還是張艷芬,他們都不愿意主動離開。
既然不愿意離開,那就三個人一起睡。
就這樣他們2女1男,睡在了同一張床上。
一開始3個人相處的還是比較融洽的。
但是,時日一長問題就出現(xiàn)了。
尤其是有一些事情一對比,就容易暴露問題。
馮太群越來越感覺吃虧。
因為劉方成和張艷芬同房的次數(shù)比較多,這是讓她很不滿的地方。
再者就是她不能生孩子了,而張艷芬是可以生孩子的。
劉方成的父母,也都喜歡張艷芬,讓張艷芬給他們家生一個孩子。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馮太群起了殺心,
她一定要把張艷芬給殺掉。
2010年5月7日,馮太群決定要殺了張艷芬。
本來這一天,她是很高興的,她一個人起床后就喂豬去了。
可是,她回來后,看到張艷芬和劉方成正在親熱。
這是她不能接受的。
她就出去一會的功夫,兩個人就親熱起來了,一點都不顧及自己的感受。
她覺得張艷芬不能在這個家里逗留了,就在今天她要把張艷芬給殺死。
當(dāng)劉方成下地干活后,馮太群就拿出來早就準(zhǔn)備好的鞋帶。
當(dāng)時,張艷芬正在睡覺,她就把鞋帶套在張艷芬的脖子上。
馮太群親眼看到男友和張艷芬發(fā)生關(guān)系
張艷芬被她給勒死了。
她殺人了,為了毀尸滅跡,她就把尸體藏在了老家屋子里的草垛下面。
還偽造了一張紙條,說張艷芬離家出走了。
她覺得這樣她就可以完全霸占劉方成了,可是,當(dāng)她真正殺了張艷芬后,她才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這件事不可能隱瞞的,很快就會暴露出來。
她要怎么辦?
最終她選擇了喝藥自殺。
當(dāng)然了她沒有死成,事情就暴露了,她也被搶救了過來。
2011年5月9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馮太群一案進(jìn)行了一審判決。
馮太群因故意殺人,依法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力終身。
二審維持原判。
為何不是死刑呢?
因為這個案件屬于婚戀糾紛類型,是家庭矛盾引起的。
所以,這種事情一般都不會判死刑。
這個悲劇本來不應(yīng)該發(fā)生的,就是因為劉方成太貪婪了,想要同時擁有2個女人。
身邊有兩個女人,和兩個女人睡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出問題呢?
兩個女人也傻,這個男人又窮,又沒有本事,難道離開他就嫁不出去了嗎?
非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嗎?
甚至為了他不惜將對方殺害,真的值得嗎?
關(guān)鍵是兩個如此年輕的生命,就是因為一個渣男,一個死了,另一個無期。
余生在監(jiān)獄里度過。
真的很不值,值得人們深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