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婚需要戶口本嗎(現在離婚需要戶口本嗎)
2023-08-18
更新時間:2023-08-18 00:17:40作者:佚名
結婚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結婚是需要向相關法律部門進行登記的。那么有多少人知道登記結婚的時候需要攜帶什么呢?
下面劉偉淵律師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關于登記結婚需要哪些證件的相關法律問題。希望對于解答大家的疑問有所幫助。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結婚的法律特征:行為主體為異性男女。結婚的行為只能發(fā)生于男女兩性之間,同性不能成婚。這是婚姻自然屬性的要求。兩性的差別和性的本能是婚姻關系成立的自然條件。行為性質為法律行為。法律行為必須按法律的要求進行,否則,不會產生法律效力。行為后果為結成夫妻關系。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夫妻關系得以確立。男女雙方因結婚而確立互為配偶的夫妻關系。從此,他們之間相互承擔著法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未經法定手續(xù),雙方不得任意解除已確立的這種關系。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相關法律規(guī)定:
《婚姻法》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十條:婚姻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