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犯罪起點是賣親生子,3年拐賣11個孩子
2023-09-19
更新時間:2023-09-19 13:51:48作者:未知
9月18日,拐賣了11名兒童的余華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她認(rèn)為“判得太重”,當(dāng)庭表示要上訴。
余華英的落網(wǎng),要歸功于被她拐賣的兒童之一——楊妞花(現(xiàn)名:李素燕)。兩年前,31歲的楊妞花在網(wǎng)上發(fā)視頻尋親,引發(fā)關(guān)注,次日就聯(lián)系到了家人。被拐26年后,楊妞花回到了貴州的家鄉(xiāng),決定報案,尋找人販子。立案不到一個月,余華英被抓獲。警方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被她拐賣的兒童不止楊妞花一人。
而余華英走上這條路的起點更令人驚訝。據(jù)報道,在一審法庭上,余華英曾供述自己犯罪的起點是賣親生子,交易價格5000元。
9月18日,宣判現(xiàn)場。圖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就是她”
余華英今年60歲,法院公開的庭審照片里,她瘦削,略微駝背,顴骨突出,一頭短發(fā)有些發(fā)白。
“就是她。”2022年6月19日,楊妞花在指認(rèn)嫌疑人照片時一眼認(rèn)出了余華英,“她的形象在我腦子里一直存在,窄窄的臉,外眼角往下耷?!?/p>
“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圓臉?!庇嗳A英也曾講述自己對楊妞花的印象。據(jù)報道,今年7月14日,該案一審開庭時,楊妞花坐在原告人席上問:“你還認(rèn)得我嗎?”余華英低聲答“認(rèn)得”,沒抬頭。
判決書顯示,楊妞花是余華英拐賣的第五個孩子。據(jù)余華英供述,那是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貴陽租住,“(來貴陽)就是找小孩賣到河北邯鄲的?!卑雮€月沒找到合適的男孩,她盯上了住在一樓的5歲的楊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對小女孩說“帶你去玩”,就這樣把楊妞花帶到了貴陽火車站,前往邯鄲。
楊妞花曾告訴記者,路上她說“要回去”,對方就嚇唬說“把你從火車上扔下去”。她被送到邯鄲姚寨村,成為一個聾啞男人的“女兒”。
楊妞花兒時照片。受訪者供圖
一個家庭的命運從此被改變。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曾向新京報記者回憶說,妹妹丟了之后,父母天天找,也喊了老家的親朋好友幫忙找。怕人販子把妹妹帶走,他們拿著被子在火車站里住,還向老家算命的“神婆”求答案。這樣過了兩三年,耗盡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繼去世。
長大后的楊妞花也一直在找父母。她把關(guān)于老家的回憶一條條翻出來,自己打聽,也向?qū)氊惢丶遥▽びH公益組織)的志愿者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一條尋親視頻。驚喜來得突然,視頻引起了上萬名網(wǎng)友的關(guān)注,包括她的親姐姐。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回到了位于貴州畢節(jié)織金縣的老家,翻山來到父母墳前。瘋長的蒿草邊,她跪倒在地,號啕不止。
她決心讓人販子受到懲罰。2022年6月5日,楊妞花來到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報案。警方立即立案調(diào)查,2022年7月1日,辦案民警向陽告訴記者,嫌疑人余華英已被抓獲。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中)回到家鄉(xiāng),與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新京報記者 彭沖 攝
11個孩子,8個家庭
今年6月9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發(fā)文稱,檢方依法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提起公訴。7月14日,該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jìn)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jìn)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
據(jù)報道,在法庭上,余華英供述,自己的丈夫在1990年前后(女兒兩三歲時)因盜竊罪被判刑入獄,此后,她在外打工時認(rèn)識了龔某良,兩人于1992年生下兒子。但當(dāng)時兩人各有婚姻,無力撫養(yǎng),龔某良提議將私生子賣到邯鄲,那里有朋友能找到買家。通過邯鄲的中間方,他們以5000元賣出親生孩子。
新京報記者梳理判決書發(fā)現(xiàn),他們拐賣的11名兒童涉及8個家庭。法院查明的首起犯罪事實發(fā)生在1993年正月初七:余華英伙同龔某良,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將一名6歲男孩拐到河北邯鄲,以4000元的價格賣出。被拐走時,男孩正在火車站站臺撿酒瓶,碰到了一位“長臉、高顴骨”的女人,說“帶他買糖吃”。
1993年8月,來自同一個家庭的兩兄弟被拐走。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1996年10月……他們陸續(xù)拐賣了8個孩子。這些孩子多在5歲左右,最大的8歲,多是男孩。
作案手法大同小異。余華英和龔某良常常來到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和周圍的人混熟后,物色目標(biāo)。這些孩子的父母多半整日在外工作,沒有大人看管,余華英便以“買糖吃”“買冰棒”“出去玩”為理由,將孩子帶走。
孩子們被帶往河北邯鄲,通過介紹人賣給當(dāng)?shù)氐募彝?,價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最低的就是楊妞花,3500元。“什么生意都不好做,還是賣小孩賺錢?!饼從沉荚@樣對余華英說。
不少家庭因此破碎。有父親直到去世也沒看到孩子回來,臨終前囑咐妻子“一定不要放棄尋找”。有的夫妻因此有了矛盾,離了婚。有父親想盡辦法找孩子:去電視臺登尋人啟事,去四川、河南各地尋找,幾乎傾家蕩產(chǎn)。
9月18日,該案宣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rèn)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gòu)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yán)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yīng)予以嚴(yán)懲。于是作出判決,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余華英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素燕等經(jīng)濟(jì)損失各人民幣三萬元。
此次落網(wǎng)前,曾因拐賣兒童被判八年
新京報記者獲取了一份余華英的自述。余華英本是云南鶴慶縣白族人,她稱自己出生在很窮的家庭,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8歲上學(xué),但只讀了兩年,母親便去世了。她輟學(xué),回家勞動。17歲時,父親去世。21歲,她結(jié)婚來到重慶,兩年后生了女兒。
這份自述寫于2004年10月14日。當(dāng)時,她因犯拐賣兒童案(使用假名張蕓)被云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經(jīng)減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滿釋放。據(jù)報道,法院認(rèn)定,余華英曾與他人合伙,在2004年3月及4月分別拐帶一名男童到河北永年。
此外,判決書顯示,她曾供述,2000年自己也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個月。
被告人余華英。圖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如今,她的犯罪之路終于走到盡頭。一審開庭時,被告人余華英當(dāng)庭表示認(rèn)罪認(rèn)罰,但對附帶民事部分,表示自己無能力賠償。
據(jù)報道,一審時,余華英曾兩次哽咽,一次是提及自己賣掉了親生兒子,另一次是審判長問及她女兒上學(xué)情況,由于常年四處逃竄,女兒沒有在固定的地方上學(xué),余華英有些歉疚。
楊妞花也在哭。她告訴新京報記者,聽到死刑判決結(jié)果后,“心突然放下來了,掉淚掉了兩分鐘,希望父母安安心心的,以后不要再惦記我和姐姐了?!?/p>
新京報記者 彭沖 編輯 劉倩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