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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更新時間:2024-03-12 11:19:14作者:未知
達州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計算方式
一、《關于延續(xù)和優(yōu)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 (2023年10號公告) 規(guī)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車輛購置稅,同時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
舉例來說,張某在2024年2月5日,購買一輛符合《公告》要求減免稅標準的新能源乘用車,以銷售價格30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車為例,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應納稅額為3萬元 (30X10%) ,按免稅政策免稅額為3萬元,未超過3萬元的免稅限額,張某無需繳納車輛購置稅:以銷售價格50萬元的新能源乘用車為例,應納稅額為5萬元 (50X10%)按免稅政策免稅額為5萬元,超過免稅限額2萬元,張某可享受3萬元的免稅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2萬元。
二、《公告》規(guī)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同時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舉例來說,趙某在2026年3月1日購買一輛符合《公告》要求減免稅標準的新能源乘用車,以銷售價格30萬元的新能源乘用車為例,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應納稅額為3萬元(30X10%),按減半征收政策減稅額為1.5萬元 (3X50%) ,因未超過1.5萬元的減稅限額,按政策規(guī)定,趙某可享受1.5萬元的減稅額,需繳納車輛購置稅1.5萬元;以銷售價格50萬元的新能源乘用車為例,應納稅額為5萬元 (50X10%),按減半征收政策,減稅額為2.5萬元(5X50%)因超過1.5萬元的減稅限額,按政策規(guī)定,趙某可享受1.5萬元的減稅額,需繳納車輛購置稅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