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企業(yè)拆遷的法律工作總攬(集體土地上的企業(yè)拆遷補償)
2024-03-14
更新時間:2024-03-14 22:43:18作者:佚名
你們是不是有這樣的情況,有些朋友,在對方有難處時借對方錢,本是好意,但是對方卻將還錢的時間一拖再拖,甚至還惡意轉移名下財產(chǎn),這就是屬于我們交友不慎了,時間是檢驗一個人的好方法,但是這錢已經(jīng)借出去了,這時候我們該怎么維護自身權益呢?如何止損呢?
對于界定是否惡意轉移財產(chǎn),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chǎn),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zhí)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chǎn)的行為。
這時候法律的作用就突顯出來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懂的一些法律知識,如果不懂就去咨詢律師!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或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欠債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jù),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欠債人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欠債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chǎn),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chǎn),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chǎn)的;
(四)欠債人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xié)助執(zhí)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欠債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的;
(六)欠債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對方借錢不還,還轉移財產(chǎn),如何及時止損?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現(xiàn)在大家知道如果借錢出去,對方惡意轉移財產(chǎn)不還錢,就用以上的方法,當然首先就是需要找律師咨詢,你的情侶是否符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