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偽劣商品罪和詐騙罪區(qū)別是什么 銷售偽劣產品罪與詐騙罪的區(qū)分
2024-05-15
更新時間:2024-05-15 17:35:25作者:佚名
一、商標法商標侵權規(guī)定怎么規(guī)定的?
《商標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法中對商標侵權行為是如何處置的?
(1)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jù)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jù)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四項職權,即: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fā)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xiàn)場檢查;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jù)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上述幾項職權都是有必要的,但是在行使時都是有一定的具體要求和限制條件,執(zhí)法者應當認真遵守,只有這樣,才能符合依法查處的要求。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必須履行。
對于商標侵權行為的發(fā)生,主要由有關工商行政部門和機構進行有效和權利上的查處和判決,給予當事人民事主體法律意義上的懲罰比如進行賠償給付等等,貫徹國家對于商標權的保護政策,對商標權受侵害的當事人主體或法人機構有效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