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的同居財產(chǎn)協(xié)議應該如何寫
2024-05-07
更新時間:2024-05-07 05:00:25作者:未知
一、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對銷售侵權復制品罪規(guī)定的立案標準是違法所得數(shù)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沒有銷售的侵權復制品的貨值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對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侵權復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shù)額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shù)額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尚未銷售的侵權復制品貨值金額達到三十萬元以上的。
犯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該罪的規(guī)定處罰。
二、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犯罪構成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并且具有營利目的。行為人必須是明知侵權復制品而仍進行銷售的才能構成本罪?!懊髦卑ā懊髦厝皇恰焙?“明知可能是”兩種情況,只要行為人有其中之一情形的,就可認為其屬于“明知”。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著作權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這與侵犯著作權罪侵犯的客體是相同的。兩者所不同之處在于,本罪的侵權具有間接性,即對他人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復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為直接造成的,行為人的銷售行為只不過是前述直接侵權行為的延續(xù),或者說是對直接侵權行為的一種幫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權罪相對要小些。
本罪的對象是侵權復制品。所謂侵權復制品,主要是指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而復制發(fā)行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 軟件及其他作品、擅自出版的他人享有出版權的圖書、末經(jīng)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fā)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銷售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首先,銷售侵權復制品是一種侵權 行為。故意銷售侵權復制品,無疑構成侵權行為。其次,是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侵權行為。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只涉及銷售行為,而不涉及出租等其他行為。但也并非所有銷售侵權復制品的行為,均可能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只有故意銷售侵權復制品,才可能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對銷售侵權復制品罪除了要考慮違法所得之外,現(xiàn)有的侵權復制品的貨值也是司法機關立案的參考因素之一。侵權復制品說白了就是銷售盜版,明知是盜版仍然故意銷售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