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上訴人拘役是什么意思? 判決拘役是什么意思
2023-10-31
更新時間:2023-10-31 02:38:27作者:未知
一、判處上訴人拘役是什么意思?
被判處拘役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員短暫拘留,就近拘禁并強制其參加勞動的處罰。
一般情況下,拘役針對的是那些犯罪情節(jié)比較輕微,犯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小的人,對于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是不適用的。拘役時間一般在一個月到六個月之間,最高不超過一年。
拘役有如下特點: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機構就近執(zhí)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fā)給報酬。
(3)拘役期滿后再犯罪,不構成累犯。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判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區(qū)別?
拘役與拘留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方式,但拘役與拘留的不同存在著多方面。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于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于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犯罪分子;民事拘留適用于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guī)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構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構。
4、適用依據(jù)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jù);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jù);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jù);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jù)。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拘役是公安機構就近執(zhí)行的,拘役和拘留是不一樣的,拘役屬于刑事處罰,而拘留既可以是刑事處罰,也可以是行政處罰,還可以是民事處罰,拘役和拘留的適用對象,適用機構,適用的法律依據(jù),期限以及性質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