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加股東怎么辦手續(xù)?(公司增加股東的方式)
2023-08-12
更新時間:2023-08-12 07:35:29作者:佚名
一、工傷復發(fā)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單位根據(jù)工傷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錄》,確定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工傷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并享受有關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先由企業(yè)根據(jù)《工傷職工停工留薪分類目錄》相關條目確定。具體程序是: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搶救或治療后,應及時將工傷醫(y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申請停工留薪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確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同時,向勞動保障行政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傷情尚未穩(wěn)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復工作仍需治療的,應在期滿前5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書面申請,并提交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用人單位同意后,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
二、停工留薪期何時截止?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并依法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間。停工留薪期就是停工留薪期的起止時間,停工留薪期從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時起算。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于治療終結之日。
1、對于傷情不重的職工,經治療完全可以治愈而致于致殘,當然就無需進行傷殘鑒定,因而其本身就無傷殘鑒定日之說;
2、從《工傷保險條例》的精神看,應該是在勞動者有必要暫停工作并接受治療的,才有停工留薪期,如果勞動者經治療能夠提供正常勞動,就無需暫停工作,這實際上是喪失了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前提和基礎;
3、從審判實踐上看,有的勞動者為了獲得更長的停工留薪期而不及時去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此導致停工留薪期延長,這對用人單位來講是不公正的。因此,以勞動者醫(yī)療終結之日作為停工留薪期截止時間,更符合停工留薪期的立法本意和審判現(xiàn)實。
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工傷勞動者所享有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此時是特殊的傾斜保護,在該時期之內,我國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話,此時是屬于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