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個人財產包括有哪些(離婚夫妻個人財產包括有哪些內容)
2023-07-21
更新時間:2023-07-22 00:05:04作者:未知
一、敲詐勒索罪甘肅立案標準是什么?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0萬元至50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此,敲詐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額為2000元-5000元以上。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敲詐勒索罪的特點是什么?
(一)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
(二)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
(三)發(fā)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
(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xiàn)的,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xiàn),必須日后才能實現(xiàn)的。
三、如何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
要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主要是從本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來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采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敲詐勒索財物,敲詐勒索行為與他人交付財物之間,可以表現(xiàn)為三種不同的情況:
(1)行為人要求被害人必須在指定的額時間和地點交付財物,否則會在日后將其威脅的內容付諸實現(xiàn)。
(2)行為人當面對被害人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要求其答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財物。
(3)行為人以日后將要對被害人實施侵害行為相威脅,要求當場交付財物。
這表明,對于敲詐勒索最來說,行為人絕對不可能以當場實現(xiàn)威脅的內容相恐嚇,當場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這也是本罪與搶劫罪的顯著區(qū)別。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存在敲詐行為涉案金額在2000~5000元之間的,需要認定為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要實施積極的侵害行為,強制索要他人的財物,要有明確的侵害對象,既可以是財務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與財務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實施侵害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主要表現(xiàn)為威脅、要挾恫嚇等違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