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律師普法:通過這幾方面識破農村違法征地拆遷
2024-06-01
更新時間:2024-06-01 07:32:03作者:佚名
一、派出所的人恐嚇什么罪?
我國《刑法》并未規(guī)定威脅恐嚇罪,但對尋釁滋事罪做出了規(guī)定。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威脅恐嚇犯法嗎
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恐嚇或威脅目的是為了索取財物、發(fā)生性關系,那么可能構成敲詐勒索、搶劫罪、強奸罪;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公安報案,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
2、如果恐嚇或威脅目的是為了簽訂不平等的合同,那么該合同可以撤銷;這種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該合同。
3、如果恐嚇或威脅并且采取了進一步行為,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預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啟動刑事程序追究刑事責任。
4、若恐嚇或威脅僅是單純的口頭行為,沒有其他意圖或進一步的行為,則難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如果恐嚇或威脅目的是為了索取財物、發(fā)生性關系,那么可能構成敲詐勒索、搶劫罪、強奸罪;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公安報案,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一般恐嚇他人,構成尋釁滋事罪。
威脅恐嚇行為立案標準是: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法定立案情形等。
威脅恐嚇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相關的罪行,但是相關的罪行是尋釁滋事罪,構成尋釁滋事罪可以按照相關的法律進行處罰,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fā)矛盾糾紛,借故生非,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但是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發(fā)或者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主要責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