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guī)定辭退補償金包不包括福利 根據規(guī)定辭退補償金包不包括福利費
2023-10-01
更新時間:2023-10-01 05:07:38作者:未知
一、挪用資金罪的刑罰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
挪用資金罪的刑罰標準需要根據犯罪情節(jié)分析,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涉嫌挪用資金罪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xù)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構成挪用資金罪公司可以辭退勞動者嗎?
構成挪用資金罪公司可以辭退勞動者,根據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事實上,無論是挪用資金罪還是其他的刑事犯罪,法律制度中規(guī)定的處罰標準都是有輕有重的。在我國,根據犯罪嫌疑人挪用資金的目的,立案標準也不一樣,例如為了進行非法活動挪用資金的,挪用數額在5000元到2萬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