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yán)重的行為。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為。其偷越國(邊)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表現(xiàn)為在不準(zhǔn)通過的地點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車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雖然是在指定的地點通過,但偽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證件或用其他蒙騙手段蒙混過關(guān)的,例如有人藏在進出國(邊)境的飛機、船只、汽車?yán)?,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裝貨的集裝箱或行李箱中。無論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實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為的,都是偷越國(邊)境行為。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僅只是涂改、偽造了出入境文件,還沒有進一步實施偷越國(邊)境行為的,就不能構(gòu)成本罪,而可能觸犯其他罪名,如偽造公文、證件、印章罪,對外國人入境后在我國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對外國人開放地區(qū)旅行的、都不能視為偷越同(邊)境的行為、不能以本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gòu)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gòu)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