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直接血緣關系不一定可以結婚,因為禁止結婚的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果是旁系血親也是不可以結婚的,沒有血緣關系的因為不存在因血親結婚而產生的障礙才可以結婚。
2.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生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