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2、對于書寫勞動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nèi),應(yīng)當通知申請人受理或者不受理,并書面通知;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還應(yīng)當說明理由;
4、如果遲遲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yīng)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