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刑事案件。
(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
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
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
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
(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
(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
(一)項規(guī)定標準數(shù)額以上,與當事人協(xié)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
(一)項規(guī)定的5倍。
二、代理民事、經(jīng)濟、行政案件。
(一)律師代理民事、經(jīng)濟、行政案件的調(diào)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chǎn)關(guān)系的1000--6000元件
涉及財產(chǎn)關(guān)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收費標準。
50,000元以下免收。
50,001至100,000元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
(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
(一)項標準數(shù)額以上與當事人協(xié)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3倍。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
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
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收費。
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guī)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收費。
九、其它事項。
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xié)商收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xié)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xié)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
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