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防止工程保修期限是5年,從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出現(xiàn)質量問題,由承包人負責維修。
1、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