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糾紛不一定要請律師,但是律師在處理法律問題上更為專業(yè)。律師承辦業(yè)務,由律師事務所統(tǒng)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十條 律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三)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四)違反規(guī)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五)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依法辦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虛假證據(jù)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jù),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jù);(七)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